
旧作……稍稍改了一下而已……
不想讨论“为什么要爱狗”,也不必讨论,爱不爱都是各人的自由。
在民主平等和谐的法制社会里,自由是靠法律来保护的。
当法律缺失或者有很大争议的时候,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人民政府,必须要谨言慎行。
养狗人不守法,严重侵害了不养狗的人的权益,是因为法律不健全,约束力不够。
有关单位简单粗暴地解决人民内部矛盾,也是因为法律不健全,无法可依,但又不能不管。
其实最缺的,是法律!!是经过公示经过广大人民群众探讨商议以及不断修订的成熟的法律!
因此,大力呼吁为规范饲养宠物的行为修订法律!!!大力呼吁为动物保护立法!!!
在较为成熟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前,恳请有关单位停止盲目草率冲动的行为。
请大家来帮忙拨乱反正,在正常的途径下:
1.大力呼吁动物保护和规范饲养宠物的行为的立法!(签名征集活动已经展开!)。在这里!
2.向国际社会呼吁,具体做法,看这里!
3.约束自己饲养宠物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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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经有一阵,为了整治行人乱穿马路和自行车乱闯红灯,实行过比较大额的罚款。确实好过一阵。
然后就有乡愿出来说,啊呀我们是礼仪之邦,要以德服人……结果取消。
结果到现在交通秩序还是那个熊样。
随地吐痰扔垃圾的事也是如此。
宠物饲养管理也是如此。
没有约束力的法律叫什么法?我们是法制社会!!去你的“以德服人”!!!!